陈女士-自来水公司收费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

    信件主题: 陈女士-自来水公司收费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
    来信人: 陈蕾 来信日期: 2019年08月22日 来信编号: DH201908230299
    信件内容: 陈女士居住在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7单元6楼, 2019年8月16日联系白河县自来水公司维修水阀,工作人员收其费用90元,因索要发票争执后才给予开具,现陈女士要求相关承办单位 1、调查核实该收费是否合理;2、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,希望加强管理。
    信件回复: 白河县:陈女士:首先感谢您对县城供水工作的关注。现答复如下: 我公司为国有供水单位,对外安装维修及各类服务收费无论用户是否索要发票,我公司都会开具发票以便财务入账。收费标准严格按县物价局批准执行。对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,我们已严肃批评,在此向您表示歉意! 服务热线:0915-7822375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白河县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0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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